1.将卫计委中医司和中医药管理局合并,成立中医继承和发展委员会(下称中医委),使中医独立管理中医。
3.废除以西医标准管理中医师的法规,由中医委按照中医自身的规律评定中医师职称和设置临床机构。
为继承老一辈中医先哲的遗愿,停止一切以欧美医学标准为中医标准的错误做法,防止以中医现代化为幌子削弱和消灭中医,使中医走上有中国特色的自我传承、发展和复兴之路,100多位民间中医经过充分讨论提出如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