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的春天来了!
将卫计委中医司和中医药管理局合并,成立中医继承和发展委员会(下称中医委),使中医独立管理中医。
成立由名老中医组成的中医委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中医委的工作,防止偏离中医正常的发展轨道。
废除以西医标准管理中医师的法规,由中医委按照中医自身的规律评定中医师职称和设置临床机构。
废除以美国医药标准为中医药标准的规定,由中医委制定符合中药自身继承和发展的鉴定标准。
中医法颁布后,由中医委细化和补充各项中医法律和规章制度,现行的医药法规只适用于西医药。(民间中医是在民间基层发掘,不能由中医执业医师推荐)
将中医的教育权从教育部移交给中医委,鉴于中医药只是中医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全国的中医药大学更名为中医大学。
试点成立纯正的中医院校,设立纯中医临床专业、剔除中医院校的无关专业(如营销等),院校教材主要以《针灸大成》《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濒湖脉学》为主。《易经》《难经》《医宗金鉴》郭生白的《本能》版为教材,为辅导。取消无关紧要的教材。在中医院校和民间恢复师承制,将有中医特色的师承制申遗。
改革中医院校的招生办法,将文化课和中医知识同时用于高招考试,降低师承者和民间自学者的入学门槛,加大中医院校招生力度,弱化或取消英语晋级考试。
汲取日韩的经验,成立针刺、艾灸、正骨等细分专业或中医学校,对合格的针灸师、艾灸师、正骨师等其他理疗师颁发证书,并准许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