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公布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称2016年在浙江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2016年继续哈萨克医考试(试点),不设傣医和朝医考试。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
公告称,本次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24时,现场审核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4月17日。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照片采集和资料审核。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